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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80年,国务院批准成立中国人民银行印制总公司。
1982年,中国人民银行召开中国历史货币学会成立大会。
1984年,经国务院批准国家首次发行沈阳造币厂生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35周年流通纪念币。
1984年,沈阳造币厂生产的狗年纪念银币获国际“最佳标准银币奖”。
1984年,中国正式成为欧洲造币会议成员国。
1985年,上海六一四厂生产的1983年版的熊猫金币获“世界最佳金币奖”。
1985年10月,中国正式加入亚洲及太平洋地区印钞会议,作为正式成员。
1987年4月,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:“关于发行新版人民币(第四套)的命令”,责成中国人民银行自1987年4月27日陆续发行。
1988年7月,印制系统同时使用印钞厂、造币厂、钞票纸厂作为厂名,原代号厂厂名仍可使用。
1989年10月25日—11月1日,第九届太平洋沿岸地区印钞会议在北京召开,参加会议的有12个国家42名代表,共收论文42篇,国务委员李贵鲜会见各国代表。
1991年1月,国务院批准第三套金属硬币正面主景为国徽,背面主景为我国名贵花卉。材质:1角为铝合金,5角为铜锌合金,1元为钢芯镀镍,1991年投产。
1991年11月,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印制总公司以“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”名称进行工商登记,并作为第一名称。原“中国近代印刷公司”和“中国造币公司”名称注销。
待续...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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