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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拟定计划 人力资源部根据业务部门人员需求申请和核定编制拟订招聘计划,招聘计划经主管总经理批准后即行实施。
二、发布信息 人力资源部通过参加人才招聘会、赴院校进行招聘宣传、在报纸、电视、电台、互联网等传媒上发布招聘启示、本公司员工推荐等方式获取应聘者来源。
三、甄别资料 人力资源部对收到的应聘资料进行甄别筛选,对符合条件者,通知其前来本公司进行初试。
四、初试面谈 应聘者于约定之日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初试面谈。通过初试面谈对应聘者的专业能力及学识水平、领悟和反应、所具经历及特长、外语水平、仪表、健康、前来本公司应聘的意志等进行一般性了解。
对于初试面谈合格者,通知其参加招聘考试。
五、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答辩,均采用5分制量化形式记录考察结果。
(一)笔试包括但不局限于下列内容:
1、专业知识考试(由人力资源部组织、业务部门配合进行)。
2、人格测验(由人力资源部组织、有关专业咨询单位协助进行)。
3、领导能力测验(适用于领导岗位,由人力资源部组织、有关专业咨询单位协助进行)。
(二)面试答辩由业务部门主管、人力资源主管、核定权限主管共同参加。面试答辩内容同于初试面谈,但在业务水平和人格特征方面的考察更为深入或有所侧重。
六、外部调查 对经考试合格的人选,需进行背景调查,主要目的是核实应聘者所提供的信息,并考察了解其现实表现。
七、确定人选 对考试成绩进行综合排序,对拟录用人员进行造册,整理考评意见,报主管总经理审核。经审核无疑后,通知被录用人员签订三方协议书,并核发“报到通知单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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