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 页
关于我们
新闻中心
所属企业
走近人民币
产品世界
合作交流
钱币鉴赏
俱乐部
客服中心
网站导航
人 民 币 设 计 与 印 制
第一套人民币
第二套人民币
第三套人民币
第四套人民币
第五套人民币
人 民 币 生 产 工 艺
印钞工艺
造币工艺
造纸工艺
第 五 套 人 民 币 99 版 防 伪
第五套人民币99版100元券
第五套人民币99版50元券
第五套人民币99版20元券
第五套人民币99版10元券
第五套人民币99版5元券
第五套人民币99版1元券
硬币防伪技术
第 五 套 人 民 币 05 版 防 伪
第五套人民币05版100元券
第五套人民币05版50元券
第五套人民币05版20元券
第五套人民币05版10元券
第五套人民币05版5元券
第五套人民币05版1角硬币
爱 护 人 民 币
相关法律法规
人民币常识
设 计 师 手 札
首页
>
走近人民币
> 人民币 常识
您好 欢迎浏览本站
发现假人民币如何处理
1、单位的财会出纳人员,在收付现金时发现假币,应立即送交附近的银行鉴别。
2、单位发现可疑币不能断定其真假时,发现单位不得随意加盖假币戳记和没收,应向持币人说明情况,开具临时收据,连同可疑币及时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鉴定。经人民银行鉴定,确属假币时,按发现假币后的处理方法处理,如确定不了是假币时,应及时将钞票退还持币人。
3、广大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发现假币,应立即就近送交银行鉴定,并向公安机关和银行举报及提供有关详情,协助破案。
4、银行收到假币时,应按规定予以没收,并当着顾客面在假币上加盖假币戳记印章,同时开据统一格式的“假人民币没收收据”给顾客,并将所收假币登记造册,妥善保管,定期上缴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。
5、假币没收权属于银行、公安和司法部门。其它单位和个人如发现假币,按上述办法处理或按当地反假币法规所规定的办法办理。
版权所有: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
版权声明
Copyright:2003 CBPMC All Rights Reserved